| 一、報名方法: |
| 1) |
以郵寄或傳真報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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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於網上下載報名表格,列印報名表格並填妥所有內容,附加所需文件(身份證副本),以郵寄或傳真 (傳真號碼:2573 2628)方法報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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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) |
親身報名:
香港島報名處:(辦事處)
綠恒生態旅遊有限公司及香港生態旅遊專業培訓中心
地址: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64 - 166號亨寧商業大樓4樓A室
辦公時間:9:00am ~ 6:00pm (星期一至五) / 9:00am ~ 1:00pm (星期六) |
| 二、付款方法: |
| 1) |
支票付款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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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支票抬頭請寫「ECO TRAVEL LIMITED」或「綠恒生態旅遊有限公司」,期票恕不接受。請將支票寄回本中心,並註明姓名、考察團名稱及報名編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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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) |
銀行入賬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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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請將所需費用存入匯豐銀行 640-101846-838 並將銀行入賬存根副本傳真至 2573 2628或寄回本中心,並註明姓名、考察團名稱及報名編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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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) |
現金付款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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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團費退還: |
| 1. |
14日前退團,扣 40% 團費作為手續費。 |
| 2. |
7 ~ 13日前退團,扣 60% 團費作為手續費。 |
| 3. |
6日內退團,團費概不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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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. |
本中心將於2星期內以郵寄支票或銀行入賬方式退還團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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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注意事項: |
| 1. |
報名時請出示身份證。 |
| 2. |
報名時須繳交每位團費40%作訂金。 |
| 3. |
所繳之訂金恕不發還,亦不得轉讓他人或作其他用途。 |
| 4. |
餘款於出發前十四天繳交。逾期未清所有費用者,將取消其報名資格。餘款於出發前十四天繳交。逾期未清所有費用者,將取消其報名資格。 |
| 5. |
費用不包括不受本中心控制範圍內的突發情況 (如颱風、機場取消、天氣惡劣、交通阻延、遺失證件等) 所引致之額外支出。 |
| 6. |
除考察團已滿額或被取消外,一切已繳費用概不退還,亦不得轉讓他人或作其他用途。 |
| 7. |
本中心出發前約1星期內以電郵或電話形式通知參加考察團事宜。(若於出發前三日尚未收到任何通知,請與本中心聯絡) |
| 8. |
本中心有最終決定考察團舉行或取消之權利(如天氣或環境因素等)及按需要保留更改原定行程(如導師、時間、地點、交通及住宿等)之權利及不需另行通知團員。 |
| 9. |
團員如在旅途中突然退出或不參與任何團體活動,均當作自動放棄,一切已繳費用概不退還。退團後的一切責任自負。 |
| 10. |
於出發當日或旅程中退出,不論任何理由(包括被當地移民局或海關拒絕入境),均當作自動放棄,一切已繳費用概不退還。 |
| 11. |
本中心並不提供代辦簽證服務,團員必須自行清楚了解所持之旅遊証件及入境簽証是否有效,若因證件問題,而被當地移民局或海關拒絕入境,本中心概不負任何責任。 |
| 12. |
單人參加之團員將安排與其他同性別團員入住雙人房,如欲安排單人房或三人同房但需額外加床者,必需另付單人房或加床附加費。 |
| 13. |
為團員得到更完善之旅遊保險,本中心建議閣下自行購買個人旅遊保險。 |
| 14. |
本中心有權在出發前七天(中國省內線一天) (出發日不計)取消考察團。 |
| 15. |
團員需遵守各國政府之條例,嚴禁攜帶違禁品,違例者責任自負。 |
| 16. |
所有航班依照航空公司最終分配為準,團友不能異議。 |
| 17. |
本中心所有境外團由綠恒生態旅遊有限公司承辦,牌照號碼:353452。 |
| 五、特殊情況: |
| 1. |
本中心之團費乃根據當時國際貨幣兌換率及機票價目訂定,若遇外幣大幅調升或機票突然漲價等情況,本中心保留在出發前調整費用之權利,如拒絕繳交者,則取消其參團資格及所繳費用概不退還。 |
| 2. |
在特殊情況下,本中心有權在啟程前或出發後取消或替換任何一項旅遊項目,亦有權縮短或延長旅程,在此情況下,費用將酌量增減,團友不得藉故反對或退出。 |
| 3. |
旅行團採用之團體機票/船票,必須跟團往返,如客人停留,本中心當盡力代客人代訂延期機位/船票,因不論機位/船票確定與否,客人不得藉故反對或退出。 |
| 4. |
行程中所安排機票/船票/車票或酒店,均屬團體訂位,一經在香港確認及訂位後,不論在任何情況下不能使用者,概不退回任何款項。 |
| 5. |
任何團員故意不依規定或妨礙領隊或團體之正常活動或利益時,本中心領隊有權取消其參加團資格,所繳費用恕不退還,而該團員離後一切行動與本中心無關。 |